牙科通的困境不僅僅是該公司的困境,而是代表了目前很多國內從事口腔醫療器械代理經銷企業的處境。由于目前我國口腔醫療器械研發技術未能達到國外水平,口腔醫療機構所使用的設備及耗材高度依賴進口產品,導致我國口腔醫療器械企業以代理經銷模式為主,整個行業遭遇著其商業模式無法適應目前發展狀況而帶來的陣痛。口腔醫療器械代理經銷企業作為醫療器械流通渠道的關鍵,是連接醫療器械生產商與各醫療器械機構的紐帶,企業通過其自身對渠道把控能力構建相應的銷售渠道。目前國內口腔進口醫療器械流通環節如下:
生產商-一級代理商-多級代理商-配送商-醫療機構
國內醫療器械流通渠道營銷方式較為混亂,但仍以以下3種傳統的商業模式為主:
1、廠家自營(直營)模式:器械生產商自己組建銷售團隊向終端醫療機構開展推廣銷售活動。同時,向配送商發貨并收取貨款,產品由配送商運送至終端醫療機構。在這一模式下,普遍生產商都正常開票,生產商對渠道和終端醫療機構把控能力強,但銷售成本將大大提高,因此此類模式較少出現。
2、底價代理模式:器械生產商將銷售過程部分或全部交給代理經銷商,而配送既可由生產商尋找配送商發貨,也可以由代理經銷商尋找配送商發貨。在這模式下,生產商低開發票給一級代理經銷商,再由一級代理商開票給多級代理商,當中存在掛靠和過票等行為。由于銷售過程由代理經銷商們完成,導致生產商對渠道和終端客戶把控能力較弱,但生產商的銷售成本獲得大幅度降低。這一模式是目前國內口腔醫療器械企業的主要商業模式。
3、高開高返模式:與底價代理模式相同,醫療器械生產商將渠道及推廣等銷售職能轉嫁到代理經銷商,實現銷售團隊外包。在這種模式下,生產商低價供貨、高開發票給代理經銷商,但因高開發票而產生的額外稅費,由代理經銷商們返還給生產商。由于銷售過程由代理經銷商完成,生產商同樣對渠道和終端醫療結構把控能力較低。
上面提到目前國內口腔醫療器械企業最主要的商業模式是底價代理模式,在這種模式下,由于同一類的醫療器械產品差異化小,渠道商通過拼價格和拼關系的方式獲取合同,導致利潤下滑,代理經銷企業經營情況每況愈下。
醫改政策大幅度壓縮代理經銷商的盈利空間
目前,我國存在很多醫療器械代理經銷商通過在流通渠道中的靠掛和過票行為獲得盈利。但是,為了解決醫藥和醫療器械行業的稅務問題,提高行業整體分銷鏈的透明度,杜絕代理經銷商存在哄抬價格的行為,以最終降低患者享受醫療服務而支付的總體價格,自2016年4月起,國家及各省級行政區政府出臺了一系列以兩票制為核心的政策和指導文件。兩票制首先在醫藥行業開始整頓,到2018年開始在醫療器械行業逐步推進落實。